无人岛“岛主”等您来当!
12日,国家海洋局公布首批“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我国沿海8省区共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包括山东3市的5个海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有偿申请当“岛主”。
国家海洋局公布的信息显示,山东省5个进入首批“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海岛分别是:烟台市辖区的担子岛、威海市辖区的褚岛、威海乳山市的宫家岛、青岛市辖区的牛岛和青岛即墨市的大岛(三平岛)。这5个海岛的主要用途全部为旅游娱乐用岛,其中担子岛和大岛(三平岛)还有科研用岛的功能。
山东5个无人岛静待“岛主”
按照国家海洋局的安排,我省已全面启动海岛规划编制工作,山东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配套制度体系正在建立,成立了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第一届专家评审委员会。
除了开发无居民海岛,下一步我省将优先开发37个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和有人居住的岛屿,重点开发保护五大岛群:庙岛群岛及烟台岛群、威海岛群、青岛近岸岛群、日照近岸岛群和滨州近岸岛群。
据介绍,无居民海岛指的是没有户籍居民居住的海岛。海岛开发主要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此次国家海洋局集中公布的首批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涉及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2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等8个省区。
已有单位有开发意向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省政府批准的首批开发利用的5个无居民海岛分布于我省7个沿海市中的三个市:烟台市、威海市、青岛市。
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原则是:用岛审批分为国家、省两级。申请开发海岛需要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明确开发利用的具体方式和技术指标及海岛保护的措施)与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报告书,并组织专家评审,确保海岛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在海岛开发过程中,海监部门会按照审批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实施监管,确保海岛开发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目前,有的单位已有开发意向。
最高可获50年开发使用权
“只要有完善的开发方案,严格按照名录规定的用途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开发这些岛屿。外资企业和个人申请开发无居民海岛的,需经过国务院审批。”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说,“取得开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最高可以获得海岛50年的开发使用权。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守海洋部门指定的各项详细规定,比如岛上建筑物高度、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都必须经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论证,并按照规划严格使用。”
吕彩霞表示,无居民海岛的开发采取有偿使用制度,而企业和个人缴纳使用金的多少将参照其开发活动对生态的影响来确定。